一、加强和改进人民调解工作。做好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聘任工作,现有专职人民调解员4人;完善信息联络、衔接机制,在每个村组确定1名信息员,共有人民调解信息员88人。全年累计调解矛盾纠纷1263件,调解成功1243件,成功率为98%。
二、设立区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原高陵区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为基础成了西安市高陵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原医调委主任郑富刚同志担任,设委员2名,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积极落实人民调解工作“358新模式”,分别工会、妇联、教育局、食品药监等部门联系,筹备成立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
三、做好换届后调委会和人民调解员备案工作。在配合做好2015年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推选工作的同时,根据基层工作实际,对镇街、村两级调委会人员进行调整,现有88个村级调委会和514名人民调解员已全部完成备案工作。完成人民调解案件质量评查,在市局开展的人民调解案卷评查中,我区医调委、湾子镇等单位人民调解案卷受到表彰。全年举办人民调解员集中培训班14期,累计培训1400余人次,人民调解员培训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