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辖区流通环节水产品质量安全,整顿和规范水产品经营行为,新城区太华路食品药监所近期开展了水产品经营单位专项检查工作。
此次专项检查以辖区水产品市场、超市、餐饮服务的水产品为重点,对水产品经营单位进行了全面排查,严查水产品经营户进货索票、进货台帐制度落实情况。并要求经营单位在购进水产品时,应当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加盖有供货商印章的销售凭证。
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4台次,出动执法人员10人次,共检查水产品经营单位12家,检查中暂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下一步我所将继续采取措施加强水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