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陵区委正式宣布张柱军同志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职务,高陵检察将开启新篇章。
高陵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健同志主持会议。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雷同志宣布了张柱军同志的任职决定。区委副书记张韶辉同志代表区委欢迎张柱军同志来高陵任职,希望张柱军同志尽快进入角色,带领全院干警服务高陵经济社会发展,提升高陵检察院整体工作水平。
张柱军同志长以“诚、学、责、廉”四字为中心思想作表态发言:“诚”即忠诚,以诚明志,始终做到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国家、忠于宪法和法律;“学”即学习,以学强能,深学党的新思想、新理论、新战略,精学法律理论和业务知识,严学履职需要的其他知识,不断提升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责”即责任,以责促为,坚持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明晰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为高陵区经济社会发展尽职尽责;“廉”即廉洁,以廉养德,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恪守廉洁自律规定,自觉遵守检察工作纪律,同时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干好工作。
张柱军同志表示,将带领全院的同志们,同心同德、恪尽职守、扎实工作,为“建设产业优化、生态优美、百姓富裕、社会和谐的新高陵”这一奋斗目标而努力,做出高陵检察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