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阎良区纪委
阎良区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不断加强各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深化工作机制,增强反腐败合力。
强化职责分工,增强行动自觉。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夯实责任、规范工作程序,努力营造既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的工作氛围,有效发挥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确保攒指成拳惩治贪腐。
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反腐合力。注重对重要案件线索、重大复杂案件的沟通协作,形成“一股劲”的整体合力。今年以来,组织召开2次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及时通报情况,科学研判工作,实现了线索及时受理、快查快结。收到各成员单位移送线索12件,依据生效司法判决(裁定)给予党纪处分5人,取消退休待遇1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1人。
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成效。印发《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案件协调工作的意见》《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问题线索移送流程》,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协同办案、情况通报、案件移送以及问责等五项制度,为反腐败协调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各成员单位分别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专职联络员,坚持每月向反腐败协调小组报送《党员、干部、职工违法违纪情况表》,及时研判处置线索,全面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