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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国税 多措并举促“创业创新”

2016-09-21 16:06  兵马俑在线

本报讯 今年以来,碑林区国税局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引领,谋发展,促民生,简化涉税程序,优化税收服务,加强优惠政策落实,确保小微企业、“营改增”、“五证合一”、重点群体创业及高新技术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地开花。

促重点群体创业就业,铸创新之“匙”。一是优化纳税服务,形成落实大学生创业就业及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创业税收政策的工作合力;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终端、新闻发布、微博微信等大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大创业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力度,努力使创业者熟知税收政策。二是积极落实支持创新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提出落实创业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无门槛、无条件、无障碍的“三个无”标准,做好指导和跟踪服务,破除创业创新群体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的束缚和障碍。三是建立全系统工作动态反馈机制,及时掌握创业创新工作大数据,建立典型企业调查制度,及时开展统计分析和政策效应评估,并就创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涉税风险进行分析和提醒。

助小微企业享改革红利,活“一盘大棋”。高度重视促进就业工作,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的要求,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实施了一系列包括促进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以及扶持中小企业的特别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给予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基础上,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双创”优惠政策实际情况和工作经验,碑林区国税局精心提出“三步走”管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方针。一是优化事前辅导。年度申报前,根据企业前期预缴数据和日常管理情况,筛选出年度可能符合“双创”优惠企业名单,加强宣传与培训,重点提醒纳税人积极享受的各项优惠,辅导纳税人按税法要求履行各项备案手续。以碑林区国税局太乙路国税所为例,仅2016年上半年,就帮助845户小微企业申报并享受到了相关优惠政策,减免税额90余万元。二是重视事中监督。在申报期内及时跟踪申报数据,凡符合条件未享受优惠企业及时提醒纳税人更正申报,享受优惠。三是强化事后管理。申报期结束后,详细分析、查询企业享受“双创”优惠情况,审核备案资料,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享受改革红利,全面促进经济发展。(2016年9月11日《陕西日报》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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