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区县播报 > 正文阅读 >

浙江首例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宣判

2016-09-12 07:32  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邱佩虹)日前,由浙江省温岭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台州斯莱特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林仙志非法电镀污染环境案一审宣判,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处台州斯莱特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罚金7万元,以污染环境罪判处林仙志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经调解并获得法院确认,被告单位向温岭市环境保护局赔偿环境修复等费用共计50万元。据悉,这是浙江省内首例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自2014年上半年开始,在未经环保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台州斯莱特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擅自进行非法电镀加工。同年10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林仙志指使员工在厂区厕所清洗电镀槽,并将槽内污染物直接排放到附近河流中,造成河水严重污染。经温岭市环境保护局委托相关部门评估,此次环境损害造成的修复费用等共计51万余元。

2015年7月,温岭市检察院在对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涉嫌污染环境罪提起公诉的同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并一直密切关注被告单位动向。同年11月,该院发现被告单位在案件审理期间仍擅自从事非法电镀加工,于是依法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温岭市环境保护局对被告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作出处理,同年12月30日,温岭市环保部门作出行政处罚,责令被告单位停止生产并处6万元的行政罚款。

全站热点
米字形交通打开发展空间 让陕西自贸区“一带一路”核心区落到实处

2016-09-11 09:00阅读

兴隆街道召开第32个教师节座谈会

2016-09-10 18:30阅读

台湾杰出农民协会参访团来长安考察现代农业托管

2016-09-09 17:32阅读

未央区食品药监局辛家庙所积极开展打击挂靠走票及销售回收药品违法行为监督检查

2016-09-09 09:49阅读

《西安日报》刊发《奋战三季度 实现新突破》

2016-09-08 15:10阅读

未央区食品药监局辛家庙所完成201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采样工作

2016-09-07 18:46阅读

区委书记杨建强调研西沣路绿化景观改造提升工程

2016-09-07 09:30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