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阎良区纪委
小小公章千金重,无论何时需慎用 。近年来,阎良区纪委在纪律审查工作中注重发挥纪律审查治本作用,坚持从源治本,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指导农村基层党委在管理制度上进行创新,有效遏制了农村基层干部“微腐败”问题的发生。
2016年,阎良区纪委在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的过程中,发现农村村级公章管理漏洞是导致少数农村干部在村级集体资产处置、村集体工程发包等方面有机可乘,滋生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的主要原因之一。为此,阎良区纪委及时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全区各镇街、村组针对农村村级公章管理使用问题开展了走访调研,并在此基础上组织镇街干部、村干部、村民代表等就村级公章管理问题开展座谈会,直指存在问题、监管漏洞,剖析原因所在,征求建议意见,共同探讨解决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村级权力运行,指导基层党组织建立健全村级公章管理机制。阎良区凤凰路街道、新兴街道等镇街结合实际探索出台相应的村级公章管理制度。制度对村级公章管理的负责人、保管员及保管地点进行了明确,要求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不得直接保管公章。村级重大事项所需印章前,必须经民主议事规则决策后方可依照程序使用。公章管理制度的出台,极大的方便了群众日常性村级事务的办理,规范一枚小小公章的使用,有效预防了农村基层干部“四风”和微腐败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