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鑫是雁塔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的一名审判员,作为一名普通的基层法官,他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骄人的成绩:他业务精通,连续三年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审判标兵、先后被评为西安市人民群众满意政法干警、全市法院办案标兵、雁塔区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信访化解工作先进个人、司法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并获得雁塔青年五四奖章;他作为主审法官的庭审录像被报送最高人民法院作为人民陪审员参审改革的录像模板。他热爱学习,面对繁重的审判任务,还坚持每天学习到深夜,以优异的成绩被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录取为同等学力法学博士。
雁塔区发展很快,具有一区多治的独特区情,辖区案件数量连年剧增,李鑫所在的民二庭要办理雁塔区、曲江新区、高新开发区的经济类案件。辖区内企业众多,经济纠纷较多,其中新类型、疑难案件较多,面对较大的审判压力,李鑫常常加班加点办案,自2012年3月独立办案至今,共办理了1500余件民商事案件,所办案件无一因程序违法或适用法律错误发回改判,审理的案件没有一件因处理不当引发当事人信访或反映。
在办案过程中,李鑫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很好地处理了一批社会影响力大的案件。在审理西安某企业诉被告陕西某学院合同纠纷一案时,李鑫采用调解方式化解双方矛盾,多次奔波,在他的反复释法调解和耐心说服下,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遗留多年的历史问题得以解决,产生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李鑫在办案中始终坚持公正、爱民的执法理念,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司法为民。在办理一起原告是一名残疾人的合同纠纷案件时,由于原告行动不便,李鑫多次去供货现场提取供货检材,组织原、被告进行辨认,最终案件调解结案。被告发信息给李鑫说:李法官,您对老百姓尽心尽力的态度感动了我,让我深深地了解了法官工作的艰辛。
李鑫不只坐堂判案,他常常走向社会,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巡回开庭等方法进行普法宣传。对于涉及区域经济发展的案件,他主动加强与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接,正确处理好个体诉求、集体利益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受到了辖区企业的普遍欢迎。在办理完一家大型企业因履行完合同后未及时收取货款导致多个企业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拒付货款的案件后,针对该企业存在的问题发出司法建议函,建议该企业健全债务回收制度,确保公司权益,该企业收到建议函后,及时进行了整改,避免了企业资产的流失。
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是李鑫的信仰与追求,他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一线审判岗位上坚定地履行着法官的神圣职责,用公平正义维护司法权威,用真心真情化解矛盾纠纷,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司法为民的庄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