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日西安市阎良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西安市阎良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区民政局局长逄国哲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对 《阎良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议案》 作的说明, 并对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决定, 批准 《阎良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议案》 , 由区人民政府按照审批权限上报审批, 并将批准情况报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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