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城区的夜市摊点占道经营、卫生条件差、污染环境、噪音扰民等问题,鹿苑街办对城区范围内的夜市经营场所进行了系列整治和规范。整治活动中,对南十字夜市18家、老屈庄烧烤一条街夜市19家,鹿景路、东二环与鹿歌路十字露天烧烤摊点进行统一经营标准,并设置城区食品摊贩临时摊群点5处,摊位73个,集中办理临时摊位证,要求必须使用清洁能源,并配备油毡和垃圾收容设备,禁止占用盲道、划拳掷筛,提倡环保就餐,并规定营业时间不得超过夜间12点。
整治城区夜市摊点工作开展以来,鹿苑街道共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80余份,自觉整改30余家,说服教育不规范夜市摊点20余家,暂扣蜂窝煤炉子 13具,碳烤炉子 8具,取缔违规夜市摊点4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