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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汉惹事后回屋睡 民警找上门才想起干了坏事

2016-09-01 14:48  东北网

东北网9月1日讯 有的人酒后爱闹事,甚至乱砸东西,这一点极易惹祸上身。

22日9时许,一少年被警方传唤,在此之前他全然不知自己做了什么违法的事。

男子拿着后视镜走入电梯。

车辆后视镜丢失

事情要从18日早上说起,当日8时许,大庆市龙凤公安分局接到瀚城星苑小区一居民报警。

“我的车就停在楼下,早上发现,左侧后视镜丢了。”

民警赶到现场,看到一白色轿车的左侧后视镜不见了。

经过初步走访调查,民警确定案发时间为凌晨。

因当时小区里的居民基本都睡了,很少有人进入,所以未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随后,民警来到小区物业,调取小区监控录像,发现凌晨2时许,一名少年行迹可疑。

电梯监控揭开真相

根据少年行走的方向,民警推测,少年进入了附近一居民楼。随后,民警依次调取居民楼电梯内的监控录像。

几经周折,民警找到了少年进入居民楼里的踪迹。

监控显示,当日2时5分左右,少年进入电梯,手拎一白色后视镜。

经调查,少年是该楼居民。

随后,民警来到少年的家中,在阳台里发现了后视镜,比对确定正是丢失的物品。

22日9时许,该少年被民警传唤至龙凤公安分局。

不幸经历致其易怒

该少年说,事发前一晚,他下班后参加朋友聚会,酒后步行回家。经过白色轿车时,觉得不顺眼,便将后视镜拽掉了,然后拎着后视镜回到家中,把后视镜扔到阳台就回卧室睡觉了。

“有些细节记不清了,直到民警找上门,我才想起有这么个事儿。”少年说。

据了解,少年的老家在外地,从小母亲离家,他与父亲相依为命,后来父亲也去世了。伤心的他来到大庆市流浪,后来在一个饭店找了活。

民警询问时,少年表示,可能是不幸的经历,让他心理有阴影,有时会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特别是喝酒后更是易怒,偶尔会砸东西。

事后,警方依法给予少年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但因其未满18周岁,不予执行。(肖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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