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胜利,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庭的执行员,1992年12月参加工作,在法院从事执行工作15年,多年来,不管是从事执行工作,还是进行政治理论学习,他都没有丝毫的懈怠,办案数量长期居于执行局前列,积累了大量丰富宝贵的执行经验。2012年,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2015年荣获全市法院“十大办案标兵”和“百名办案能手”称号。
执行案件涉及财产兑付,关系到每起案件审理结果的落实,因为有形形色色的当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层出不尽的矛盾,很容易发生各种意外情况,稍有不慎就会出现意想不到的问题,甚至错失执行时机,以致案件无法执行,使生效判决确定的当事人的利益落空。因此,张胜利总是关注每个案件的关键节点,根据每个案件的性质、难易程度以及当事人的不同的文化素养、脾气、性格等特点,确定相应的执行方案,因人制宜、因案制宜,有效地缓解了各方积怨,促进了案件和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对于强制执行的案件,张胜利总是能够在熟悉案情、理顺法律关系的基础上,做好执行前的事实调查和法律准备工作,以便执行时顺利、合法;发现有矛盾激化的可能时,他总是第一时间找当事人谈话,通过耐心交谈,使当事人信赖办案人员,敞开心扉与法官沟通交流,从而找准纠纷的症结,然后对症下药,化解矛盾。
在工作中,张胜利能顾全大局,妥善地处理好家庭和工作的关系,全身心地扑在执行工作上。近几年由于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加上信息技术的使用,使得办案任务激增,办案压力空前。为了在审限内执结案件,他经常牺牲节假日加班加点。面对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他都会积极请教领导和同事,汲取他们好的经验、方法,在最短的时间内保障当事人权益的实现。张胜利能够在工作中学习、在实践中总结,吃准、吃透法律及司法解释等规定,归纳一些切实可行的执行方法,公正、高效地处理每一起案件。
张胜利深知办执行案难,办和谐执行案更难。每起案件只要有百分之一的执行希望,他就会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努力让每一个当事人在案件执行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