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陕质监认〔2016〕4号)由专项监督检查组一行3人,于2016年8月27日依据《资质认定获证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表》,对周至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站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组通过对周至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站检验检测活动的合法性、诚信可靠性、规范性、检验检测机构参加规定的活动四个方面共计21项逐项检查。
监督检查组认为:周至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站已建立了文件化的管理体系并运行良好。人员整体素质较好,实验室环境和仪器设备及测试系统能够满足已认证项目的需要。能承担第三方公正检验的任务,监测报告规范,能够满足向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需要。监督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维持周至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站资质认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