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光污染管控工作,区城市管理局一是严把审批关,对设置位置不合理、功率过大、光线过强的广告照明设施,坚决不予审批;二是结合全市的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根据事权下放方督导各街镇对各自辖区违规设置的LED、霓虹灯等发光广告设施落实整改措施,截至目前全区已整改、关停、拆除发光广告设施180余处,后续整治工作仍在持续开展之中;三是对全区的LED显示屏等发光广告体,按照市局统一要求,规定运营时间为早8点至晚22点;四是按照要求公布光污染投诉渠道,积极受理光污染投诉。办公电话86917221和“西安市高陵区城市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全天24小时受理“光污染”投诉,接投诉后区城市管理局将按照管理区域下发到相关街镇城管中队,对于违规设置的无手续户外广告设施,由执法人员责令单位和个人拆除;对于有审批手续却不符合亮度要求的户外广告,由执法人员查看,现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