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上午,区残联组织召开党员干部学习会议,传达了区纪委关于转发《中共西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严禁党员干部操办和参加“庆功宴”、“谢师宴”、“升学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和区纪委、区监察局关于转发《中共西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西安市监察局关于印发规范公职人员涉企行为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精神。
会议强调,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规范公职人员涉企行为暂行规定》,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规定,严禁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党员干部要以《条例》和《规范公职人员涉企行为暂行规定》为纪律红线,把握好“尺度”,遵纪守法开展残疾人工作,依法依规发展残疾人事业,为建设现代化美丽城区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