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管理,督促其严格执行药品分类管理,营造药品经营市场良好秩序,保障辖区居民用药安全。新城区长乐西路食品药监所扎实开展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专项整治。
长乐西路食品药监所严格按照《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的要求,对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专项检查。主要检查驻店药师在岗履职情况,查看驻店药师在岗期间是否做好处方药留存及审核等工作;以及驻店药师不在岗时是否暂停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并在醒目位置摆放“驻店药师不在岗,暂停销售处方药”的警示牌;二是检查药品分区陈列情况。检查处方药、非处方药是否分区陈列,并设有专用标识;是否在显著位置悬挂或者张贴“处方药必须凭处方购买”的提示语;处方药是否开架销售;三是检查处方留存情况。处方药销售是否有处方药销售登记,并保存处方原件或复印件;留存处方上是否有处方审核、调配等相关人员的签字或盖章。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车辆15台次,执法人员33人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10家,对1家处方药销售不规范的企业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有效规范了药品零售企业的处方药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