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颁布以来,未央区纪委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牢抓实,在全区营造学《条例》、强问责、促成效的良好氛围。
一是抓安排部署。区纪委转发了市纪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知》,要求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带头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委局机关支部、各派出街道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组中组织系列学习研讨活动。在纪检监察干部中安排部署《问责条例》学思践悟活动,要求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把执行好《条例》作为当前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内容,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二是抓学习宣传。区纪委常委班子召开专题学习会,学习《条例》原文、逐条解读和王岐山同志署名文章。委局机关、各纪工委、纪检组分别组织各个层次的集中学习26场次,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区纪委组织人力抓紧编写学习《条例》知识口袋书,待印制后向全区党员干部发放,按照市纪委统一部署,积极与讲师团联系,组织《条例》宣讲活动。各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组将学习宣传活动延伸到所在街道和驻在部门,如大明宫街道纪工委利用街道机关和社区的电视、广播、电子屏、宣传栏等阵地,播放、张贴宣传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的标语,并为街道机关和社区干部发放学习资料80余份;张家堡街道纪工委将《条例》印发各党(总)支部、机关各科室和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自学,成立六个督导组,督促各基层党组织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
三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职责权限,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纪律审查和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在监督执纪问责中,突出抓好“两个责任”落实,今年制定出台了《未央区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向基层延伸的意见》和《未央区落实“两个责任”责任追究办法》,坚决把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压下去;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查处“四风”和微腐败等重点工作中,明确具体责任,释放问责强烈信号。今年以来,全区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等各类失职失责问题,问责11人,其中纪律处分10人,提醒谈话1人,切实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把责任担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