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分局党委召开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王岐山同志署名文章《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分局党委书记、局长蒋小康亲自带领大家精读《条例》,并为大家做了深入解读。会议认为,《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分散在119部各类党内法规制度中的问责规定有了规范统一的制度。《条例》突出坚持党的领导、紧扣全面从严治党,问责主体、事项、方式明确。《条例》覆盖各级党组织,瞄准“关键少数”,从6个方面具体规定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失职失责需要问责的情形,紧扣全面从严治党的方方面面,同时也与行政问责事项区分开来,对引咎辞职、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等已有明确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不再重复规定,体现了坚持依规治党,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的原则。《条例》规定问责时限,实行“终身问责”,既体现了‘严’和‘实’的精神,也可以通过一个个具体鲜活的案例,发挥警示作用,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真正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蒋小康书记还带领大家学习了王岐山书记的署名文章《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并做了心得发言。随后,大家就《条例》和王岐山同志署名文章学习心得进行了交流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