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区商贸总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国卫复审集贸市场整治工作,特制定了迎接国卫复审集贸市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设立了集贸市场整治工作办公室,全面促进迎检工作任务的落实。
商贸总公司要求辖区内各农贸市场做好市场内卫生管理工作,具体要求做到:
1、要求市场内所有门店证照齐全,规范悬挂,无超范围经营现象。市场需设置咨询服务台、公平秤(复称台)及消费者投诉举报标识。
2、要求市场内所有餐饮和食品经营户持证经营,无超范围经营行为。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符合《食品标签管理规定》要求,包装完整,无过期食品,普通食品不得宣传疗效,食品经营户经销的商品证票齐全、进销货台帐完备。
3、要求市场内严禁活禽经营和宰杀现象,大肉经营户“三章两证”齐全。
4、做到市场内消防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定期对市场内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整治。
5、做好市场的病媒生物防制消杀工作,病媒生物防制等卫生制度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