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城市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容貌秩序,消除人行道交通运行安全隐患,阎良区城市管理局全面落实《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查处道沿上违法停车行为的通告》〔2016〕4号文件精神,加强人行道机动车辆停放管理,加大执法力度。现将有关规定告知如下:
一、自8月1日起,阎良区范围内,道沿下的违法停车行为由阎良交警大队查处,道沿上的违法停车行为由区城市管理局查处,跨道路道沿的违法停车行为,按照“谁先发现、谁先处理”的原则执行,避免重复执法。
二、所有违法停车信息将移交交警部门纳入公安交通综合管理平台,依法进行处罚。
三、查处道沿上违法停放车辆时,机动车驾驶人在场的,执法人员将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按执法程序开具《违法停车告知单》、拍照取证、信息移交交警部门,同时对占压盲道,严重影响行人通行的违规停放车辆,将对该违规车辆实施拖移,并按程序执行。
为保证阎良区人行道机动车规范管理,我们诚邀您一起加入到治理工作中来,并在今后支持、配合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开展。
西安市阎良区城市管理局
201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