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财政局支付中心对纳入集中核算的20家单位2014年度会计档案进行移交。本次共移交账套23本,会计报表21本,会计账簿90本,会计凭证227册。
支付中心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会计档案实行隔年移交制度。确定每年的四月份将上上年度的会计档案向集中核算单位进行移交,这既保证了单位会计档案的完整性、连续性,方便单位对会计档案的查阅与使用,又明确界定了移交后的会计档案管理责任。
2016-07-18 16:3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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