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户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6月14日,户县农普办及户县县委宣传部共同印发了《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县农普办发〔2016〕5号),要求各镇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县镇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原则,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做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
通过宣传动员工作使社会各阶层理解、重视、支持农业普查,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普查结果真实可靠。
2016-06-16 20:0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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