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区民政局通过大力宣传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子女教育资助政策,许多因家庭困难上不起学、不敢考大学的困难学生增强了上大学的勇气;通过开展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大学生救助工作,不但使贫困大学生能够顺利入学,而且为贫困家庭脱贫致富带来了希望,也进一步完善了临潼区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为了确保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区民政局根据《西安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市民发〔2016〕170号),正积极着手安排贫困大学生救助工作,严格按照救助规定,逐户逐人审核,确定救助对象,全面开展大学生教育资助工作。
今年,临潼区教育资助的资助对象包括:1.城市低保对象、城市低收入家庭子女通过普通高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生。2.城市低保残疾学生、城市低收入家庭残疾学生通过普通高考或中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及高中生(含中专和技校)。3.农村五保对象、低保对象通过普通高考或中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及中专生和技校生。4.农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困难家庭女学生通过普通高考和中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及中专生和技校生。
教育资助为一次性资助。具体标准为:1.城市低保对象、城市低收入家庭:本科生资助7000元,大专生资助5000元。2.城市低保残疾学生、城市低收入家庭残疾学生:本科生资助7000元,大专生资助5000元,高中(中专和技校)资助3000元。3.农村五保对象、低保对象:本科生资助7000元,大专生资助5000元,中专生、技校生资助3000元。4.农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困难家庭女学生:本科生资助3000元,大专生资助2000元,中专生、技校生资助1000元。
符合以上条件的贫困大学生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申请教育资助:接到录取通知书后需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高考(中考)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低保证、低收入认定卡等有效证件,城市低保对象、城市低收入家庭到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直接申请办理;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民政科申请办理;农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困难家庭女学生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申请办理,由街办审核后报区计生局审批,最后由区民政局审批公示后予以资助。
今年的教育资助工作将于10月31日结束,望符合条件的困难学生尽快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