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群众办事,切实转变作风,县民政局制定《关于严格落实民政业务限时办结工作的通知》,对镇、县民政部门办理临时生活救助、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等业务办结时限作出规定。
一是明晰各类民政业务的办理时限,镇、县民政部门按照权限,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各类民政业务。二是建立资料提交登记制度,准确记录业务办理的时间节点。三是强化社会监督和责任追究,将办事程序及办结时限进行公示,对在办理效率低下,造成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四是注重服务质量,及时保质做好对群众的服务工作,严禁因赶时限而降低服务标准。
2016-06-15 15:3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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