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安区城市管理局在网格化管理基础上,积极探索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机制,着手开展“路长”日常巡查工作制度,通过在具体路段建立完善的问题发现、快速处理及考核奖惩体系,不断提高长效化管理水平,确保城市治理全方位覆盖、多角度深入,无死角盲点问题发生。
路段“路长”由辖区执法中队、环卫部门、城区市场管理部门抽调精干人员选拔组成,按照“责任明确、包干到人”的工作原则,在完成原有工作的基础上,对各自责任路段内各类城市管理问题进行发现和处置。
“路长”日常巡查工作主要以发现问题为主,通过配备“城管通”手机或通过微信平台以图片文字的形式报局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处置,同时属于本单位业务范围的问题原则上组织人员十分钟内完成处置。各“路长”发现上报的城市治理问题由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受理分类,属于本局职责范围内的直接派遣处理;超出职责范围的,由局督查创建科以督办单的方式通知其他相关职能单位进行督办。对于权属不清、责任不明等争议问题由一名指定局领导协调相关单位进行处理,确保问题解决有着落、有回声。
为加强巡查制度落实和提高各“路长”工作积极性,长安区城市管理局成立“路长”考核工作小组,每月对“路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奖优惩劣。考核主要以计量“路长”报送有效信息量的方式进行,同时设立报送底限,局督查创建科安排专人对街道进行全面巡查,及时发现“路长”未发现问题,每周在考核单位范围内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