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陕西省卫计委在宝鸡市眉县召开全省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现场会,会议表彰命名了莲湖区等全省首批12个省级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示范县(区、市)。
2015年,莲湖区被省、市卫计委列为首批幸福家庭活动省级示范创建单位。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全面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主题,突出莲湖特色,积极探索城区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新路子。通过大力推进家庭人口文化传播,全面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项目,积极开展母亲健康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两癌筛查,扎实做好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和关怀关爱工作,示范创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有力地促进了莲湖区卫生计生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下一步莲湖区将认真总结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提高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工作水平,不断提升计生家庭幸福指数,推动基层卫生计生工作转型发展,把莲湖区新时期卫生计生工作做的更好。
近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通报,莲湖区获得全市人口计生目标管理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