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前期处方药销售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处方药的销售监管力度,近日,未央区食品药监局徐家湾所开展处方药专项整治“回头望”。重点围绕驻店药师是否在职在岗,处方药是否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是否按照分类管理要求陈列摆放,店内相关警示牌、标语是否醒目、正确,处方药是否开架销售等几方面开展。
截至目前,共复查药品零售企业12家,检查中发现前期下达过责令改正通知书的药店处方药规范经营理念明显增强,能够有效落实凭处方且在驻店药师审核后销售处方药的管理规定。并对药店负责人提出要求:一是营业时间内要确保驻店药师在职在岗,履行好相应的工作职责,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同时做好处方留存、登记工作;二是驻店药师临时不在岗应在醒目位置摆放提示牌,暂停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三是处方药应按照分类管理要求陈列摆放,不得与非处方药混放,不得开架销售;四是要逐步建立慢性病处方(病例)用药档案,按照一人一档原则,将消费者相关信息登记造册,做到既符合处方药销售管理规定,又方便群众安全用药。
徐家湾食品药监所工作人员检查处方药销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