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阎良区国税局制定印发了《西安市阎良区国家税务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追究办法(暂行)》,进一步拧紧螺丝,压实责任,以严肃问责推动责任落实。一是主动创新。积极适应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使局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落地见效,使领导干部明责、负责、尽责,结合实际,创新自选动作,制定落实“两个责任”追究办法,把明规矩挺起来,使领导干部心中常有戒尺、长存敬畏。二是全面覆盖。以问题为导向,在办法中既细分了“两个责任”的主体,明确了集体和个人、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的责任,又针对落实“两个责任”的主体不同,明确了追责的实施措施,打通追责的关键环节,实现部门和个人执纪追责全方位、无“死角”。三是规范管理。按照管理权限和岗位职责,建立起纵向管理和横向协调的“网状”追责运行机制。实行集体研究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问责程序,规范流程,确保公正和效率。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加强制度的约束力,对问题掩盖、袒护、推诿、转嫁、阻碍,致使危害后果扩大,以及部门、单位连续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等情况,从严加重处理,给责任落实戴上“紧箍咒”。五是防微杜渐。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既对过错“零容忍”,又在办法中加入主动纠错,从轻处理的内容,鼓励自我纠错、主动整改,积极引导领导干部过错纠正在早在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