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全县商贸企业预备库。在原有工商、税务部门提供的贸易企业经营数据所建立的“重点企业库”的基础上,结合市局反馈的批零住餐经营大户名单,建立户县限上企业预备库。
二是编印贸易专业统计台账。分批零、住餐两大专业编印统计台账,并下发到预备库中的企业,指导企业按季度登记统计台账,对企业经营情况进行监测。
三是及时入限“添后劲”。对2016年新开业企业达到限上标准后,月度及时申报,纳入新增企业;对预备库中的成长型企业跟进监测,确保年度达到限上标准后,全部不漏进行新增申报。
四是积极推进商贸综合体集中收银和个转企工作。督促各相关部门积极落实新兴商贸综合体集中收银的各项激励政策,研究进一步推进措施和办法,加快商贸综合体入库统计。在制度范围内,探索和推进大个体转企业工作,规范个体经营户管理,及时纳入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