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韦曲街道对党风廉政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安排,与各科室、村(社区)分别签订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并出台了干部问责约谈制度。
据了解,约谈范围包括街道各办、站、所干部,村(社区)干部及全体党员。约谈内容包括: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信访维稳工作;惠民政策落实、安全生产、土地管理、环境卫生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计划生育、宣传等工作;重点推进工作;党风廉政及纪律审查等工作。
对于班子软弱涣散、战斗力不强,对基层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措施落实不到位,影响工作开展的,由党工委副书记或者纪工委书记约谈;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由党工委书记或者街道办事处主任约谈,进行诫勉谈话。
对情节较轻的苗头性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一年内被提醒谈话3次及以上的,对一年内被诫勉谈话2次的,对其他问题错误情节较重的,均以书面形式进行全街道通报批评并责令相关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对一年内被诫勉谈话3次及以上的,对其他问题错误情节严重的,责令有关责任人停职检查,限期治理整顿。受到“通报批评”的,视情节取消所在单位(部门)或者个人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受到“停职检查”的,取消所在单位(部门)及个人的评优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