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下午,县统计局组织全局职工干部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局统计执法工作水平。
培训会从《统计法》明确规定的“十三个不得”、统计调查对象的法律责任、统计调查对象违法统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统计调查对象接受监督检查的义务等方面系统学习了《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陕西省统计违法行为罚款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并从统计执法程序方面对如何提供统计违法线索培训了有关统计执法法律文书。
最后,会议对做好2016年全县统计执法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做到执法、明法,有工作信心;二是要善于用法,使统计干部在统计执法中有工作尊严;三是要做到守法,在统计执法中有工作纪律,切实维护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严肃性;四是要善于宣法,为统计执法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