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晚上9点,蓝田县市场监管局经检队接到消费者举报,称县城有一家商户无照经营保健品,骗取老人钱财,接到举报后,经检队快速行动,对该商户进行了检查。
该商户位于蓝关街办北门三组一民房内,执法人员检查时,现场发现该门店虽有营业执照,但营业执照核准范围内并无“保健品销售”,而货架上摆放有“月老山”铁皮石斛西洋参粉(保健品),且其食品经营许可证中并未核定保健品销售。另外,现场检查已经过期的盒装喜庆煮饼8盒。根据投诉老人的家属反映,该经营户违规开展手机销售和经营旅游业务,执法人员当场对其无证经营行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扣押了无证经营的保健品食品和超过保质期及无生产日期的问题产品,要求该经营户退还了投诉老人预付的7100元旅游费用。
此次执法行动,动作迅速、措施得力、效果显著,受到投诉消费者和当场群众的拍手称赞,执法人员将继续对该经营户在经营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做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