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净化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近日,新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对辖区药品批发企业进行了督导检查。
检查重点涉及药品批发企业是否按《药品经营许可证》登记和核准内容从事药品经营活动;企业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是否为注册的执业药师,在职在岗并履行职责;企业从事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是否具有符合规定的职称和学历;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工作人员是否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是否具有独立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并运用该系统对药品的购进、销售进行记录和管理;企业是否有适宜药品分类保管和符合药品储存要求的库房;仓库是否具有保证药品质量和药品安全的设施设备;企业仓库是否按要求控制温、湿度;企业是否按要求将药品储存于相应的库房中;是否从合法供货商购进药品,进货审核所购药品的合法性,将药品销售给具有合法资格的单位;企业是否建立真实完整购销记录,票、帐、货相符。
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2车次,执法人员8人次,共检查6家药品批发企业,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