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
劳动保障日常巡查力度,重点针对在建工程项目,将劳动政策法规宣传到项目工地,尽可能做到让每一个农民工懂得最基本的合法维权手段。
二是设立案件受理办公室,并在建筑工地生活区醒目位置,张贴悬挂农民工权益告示牌,公示农民工维权投诉电话,保证农民工讨薪渠道畅通、安全、高效。
三是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的作用,落实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管理,动态掌握在建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和信息,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理。
四是建立工资拖欠预警机制,对有可能发生拖欠工资的施工企业,及早介入和处理,对突发性、群体性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重点处理,加大对拖欠工资行为的惩处力度。
五是对重点不稳定项目实行动态监控,切实抓好工资兑现工作,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快速解决问题”,并及时将案件处理进程及结果进行上报,确保信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