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阎良区食品药监局为陕西金俄商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先生颁发了阎良区首张《食品经营许可证》。
按照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要求,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及保健食品流通许可证统一合并为《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于3月1日起,全省全面同步实施食品经营许可。刘先生3月18日提交申请资料后,我局许可干部主动协助该经营单位准备相关资料,并多次对其经营场所进行指导整改,在严格落实国家食药监总局《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及《陕西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实施细则》的同时,将法定的20个办理工作日压缩至8个工作日,为该经营单位拓展业务赢得了宝贵时间。
区食药监局负责人强调,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仅仅是履行法定义务的第一步,在开展食品经营业务时,一定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管理,主动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依法守法经营。刘先生表示,在以后的经营活动中,一定会严格落实食品药监部门的要求,销售放心食品,争做诚信企业。
下一阶段,区食品药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获证食品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其持续满足许可条件,确保阎良区食品经营许可工作全面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