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国家食药总局、省市食药监局紧急通知,辽宁玉皇药业有限公司、哈高科白天鹅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违法违规生产注射用促肝细胞生长素。国家食药总局要求所有经营、使用单位,立即停止销售和使用以上两家企业生产的注射用促肝细胞生长素,并配合做好产品召回工作。临潼区食品药监局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使用单位开展全面排查。
临潼区食品药监局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注射用促肝细胞生长素核查及召回工作的通知》,22个基层食药监所通过微信、QQ群、电话等方式第一时间向辖区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发送了文件内容,要求企业自查是否经营、使用辽宁玉皇药业有限公司、哈高科白天鹅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违法违规生产注射用促肝细胞生长素,如有发现及时将封存、召回情况上报食药所。区药械稽查队对辖区批发企业及二级医疗机构开展了全面核查;各监管所对本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和一级及一级以下医疗机构使用单位进行核查,发现以上产品立即进行下架封存。
经查,临潼辖区未发现有使用及销售辽宁玉皇药业有限公司、哈高科白天鹅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违法违规生产注射用促肝细胞生长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