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工作,规范乡村建设行为,推进新市美好乡村建设,今年以来,新市街办从三方面力加强农民建房管理服务。
一是规范农民建房审批程序。农民建房一律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将申报情况在村、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村组长和村委会主任分别在建房审批表上签署同意意见后,再上报到街办城建科。城建科工作人员联合执法队工作人员到现场勘测审查,对符合规划和建房条件的,方予以审批建房。
二是严控“两违”建房发生。新市街办城建科、执法中队每天组织一次联合巡查,深入村组严格控制未批先建、少批多建、不在规定地点建房现象发生。对已经发生的,加大打击和拆除力度。
三是严明责任追究。对辖区内发生一起农民建房违法用地的,没有及时制止并且没有上报街办的,对村主要领导进行诫免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