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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区财政局及时拨付教育工作有关补助资金

2016-03-18 11:01  兵马俑在线

碑林区财政局及时拨付教育工作有关补助资金。按照每生800元/学年的标准,足额落实区级配套资金,及时拨付省市区普通高中公用经费补助资金888万。按照小学800元/生/学年、初中1000元/生/学年、特殊教育学校6000元/生/学年的补助标准,拨付中省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免杂费补助资金3479万。按照中、小班生均400元/年,学前一年生均公用经费1300元/年,家庭困难学前一年幼儿生活补助750/生/年的标准,足额拨付春季学期学前教育省市区补助资金9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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