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食品安全法律知识,提升全所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提高依法规范受理和处置群众食药投诉举报案件的能力水平,3月15日下午,未央区食品药监局未央湖所以“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契机,组织全所人员进行《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培训学习,同时共同学习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的《正确对待“职业举报人”问题》简报。在学习中,未央湖所注重运用“三个结合”加深理解《办法》,并强化学以致用:一是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集中学习前,全所人员先对《办法》进行通读,初步了解基本内容,然后再进行集中学习,加深理解,并要求会后抽出时间进行再学习、再领会,确保理解掌握到位。二是认真研读与交流探讨相结合。组织学习时,推选所里处理食药投诉举报案件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进行逐条解读、逐字解疑,并通过讨论的方式研讨交流,进一步强化认识、深化理解。三是管理办法与辖区实际相结合。学习中注重将《办法》与辖区实际相结合,并通过对所里受理的群众投诉举报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查找不足、总结经验、梳理心得、提炼办法,为下一步依法做好辖区投诉举报案件的处理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