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力度,普及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强化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切实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碑林区创食办组织协调各街道办事处、区教育局、工商碑林分局、质监碑林分局、区食品药监局、粮食碑林分局等部门于3月15日开展了“3.15”食品安全系列宣传活动。
本次宣传活动主场设在南院门南苑广场。3月15日上午,现场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展板、发放宣传册和知识读本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区食品药监局还结合2016年1月1日起实施的《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及西安市惠民实事明厨亮灶改造工程,专门印制专题宣传册,通过简洁形象的内容,向广大消费者和经营户普及食品安全相关法律。
各单位另设有宣传分场。其中,区食品药监局各监管所与各街道办联合,分别在人人乐、华润万家、中贸广场等人群较为集中的场所进行宣传,组织街头咨询、张贴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读物、免费发放宣传资料。东关南街街道办还制作了《东关南街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安全城市活动倡议书》向群众发放,有效激发了全社会参与创食工作的积极性。
区教育局积极开展“3.15”校园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强化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各校园在醒目位置悬挂食品安全标语,利用大屏幕滚动播出食品安全宣传口号,大力营造食品安全宣传氛围。多校组织学生开展食品安全绘画比赛、食品安全小报评比等活动。
工商碑林分局在怡丰城开展了以“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现场向群众发放《话说新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宣传册并接待现场咨询投诉。
质监碑林分局联合文艺路食品药监所、西安市质检院、西安市特种设备安全附件检验站、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西安分中心、西安日报社、中国品牌陕西代表处、文艺路街道环南路社区等单位在华润万家雁塔路店广场开展宣传活动。为过往市民现场讲解关系民生的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食品安全知识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并发放质量安全宣传图册及传单。
粮食碑林分局分别在群众厨房东仓门店及下马陵社区销售亭开展了主题为“创建食品安全城市 共享健康和谐西安”的“3.15”粮油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材料、举办展览、开展专题宣讲等形式宣传爱粮节粮的意识,并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放心粮油及放心馒头工程。
宣传活动主场和各分场共发放宣传资料115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1100余人次。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提高了消费者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维护了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对提升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