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食药总局毕井泉局长签署了第23号令《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该办法于2016年5月1日起实施.新城区食药局为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保证食品安全,认真组织学习了新《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执法人员就新法贯彻施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了交流与讨论。此次针对新管理办法的学习,旨在为今后工作中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食品生产秩序,保障公众食品安全打好基础。
下一步,新城区食药局将不断加强对新法新政策的学习,保证在食药监管机构改革期间监管职能不缺位,不越位,同时与其他部门做好衔接,监管工作不断档,努力维护辖区食品药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