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城区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管理,为市民合理用药、安全用药保驾护航,按照全市的统一安排,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研究该项工作。
一是制定了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处方药销售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整治工作的目标、步骤和任务,制作了统一的《处方药销售专项检查表》、《处方药专项整治情况月汇总表》等文书,确保全区整治工作统一标准,扎实推进。
二是突出严查五项重点,狠抓成效:一查药品零售企业是否按照药品分类管理的要求经营和陈列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必须分柜摆放,警示语明显、正确;二查营业时间内确保驻店药师在职在岗,并且做好处方药的审核、调配、核对及登记工作,同时做好处方留存;三查驻店药师临时不在岗应暂停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并摆放提示牌;四查处方药是否开架销售;五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药品销售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三是强化责任,抓好落实。明确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自我管理、自我规范,严格企业自律;同时明确监管人员的检查职责,明确源头追溯,严格责任追究。
四是上下联动,共同推进。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好的效果,局机关相关科队将对各基层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走过场,扎实推进,取得预期效果。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将进一步规范全区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行为,促进行业自律、提升服务水平,同时防止抗生素等处方药滥用,确保辖区群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