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于201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3月2日,庞光镇司法所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庞光镇司法所组织当地村委会以及镇民政、妇联、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待咨询人员30多人。围绕《反家暴法》相关知识,现场解答群众关于“家庭暴力的内容、哪些人有权利反映求助、受害人可以向哪些部门求助、何为人身安全保护令”等群众关心的内容,为家暴受害者“撑腰”造势,并结合家庭纠纷调解,建立相应的沟通、协作、联动机制,以充分保护家暴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2016-03-07 15:1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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