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保监会《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食安办〔2015〕1号)及《2016年陕西省创建全国食品安全城市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市食药监局根据未央区食品生产企业相对集中,食品生产企业规模大、产品质量稳定、风险相对较小、保险试点工作推广基础较好等特点决定在未央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先行试点工作。
市局有关领导为此多次深入未央进行相关调研,和区食品药监局就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反复研究讨论,指导未央区食品药监局起草了《未央区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方案》,方案涵盖了开展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工作机制、实施步骤、承保机构选择及工作要求等多项内容,旨在通过试点工作的推进,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控制和社会管理功能,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产品和服务,探索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广模式,尽快形成初具规模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市场,从而起到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新型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有效降低食品安全风险,提高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救助水平,优化食品安全监管方式,协同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目的。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可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提高食品安全质量保障水平,维护群众食品安全和合法权益,对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市食品药监局就未央区相关试点工作的开展从确定试点单位、组织召开与保险公司、企业座谈会以及如何宣传动员等方面给予了建设性和方向性的意见和建议。
为进一步推动未央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3月1日下午,未央区食品药监局与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召开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座谈会。区食品药监局局长叶小玲、分管副局长、保险公司代表、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保险公司代表就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意义、食品安全责任风险分析、保险品种及保障范围、投保流程等进行了详细介绍。其间,区食品药监局领导、生产监管科、餐饮监管科及工作人员就保险费率、投保范围、保险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保险公司进行了深入交谈,同时也就加强生产企业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认知度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未央区食品药监局局长叶小玲就未央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给保险公司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起草详细的计划书,并列举相关案例,提高方案的说服力。二是由保险公司负责对未央区食品药监局及辖区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专题培训,以便食品药监部门和企业更好的理解和接受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三是加强和区食品药监局的沟通对接,针对未央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尽快拿出相应的配套方案,推动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下一步,未央区食品药监局计划开展辖区食品生产企业培训会,由保险公司专业人员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目的意义、实施方案、保费及参保方式、理赔流程等内容进行详尽的宣讲,通过培训会,让企业了解和信任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让企业提升和强化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参与意识,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