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对辖区存在的各类城市治理问题,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集中开展大清理、大擦洗活动,同时将整治后的路段定人管理、专人管理,常抓不懈,确保整治成果长久保持。
二是由街道城市管理科联合食品药检所、执法中队,成立“城市治理”机动队,对辖区卫生死角和车辆乱停乱放、出店经营等问题不断进行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加强整治,使辖区环境进一步得到提升。
三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要求经营店面户、住宅户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并制定《城市治理工作奖励制度实施工作方案》及《城市治理工作经费实施方案》,对辖区各社区(村)、各驻地单位的环境卫生进行检查评比,对环境卫生长期以来做得好的单位进行一定的奖励,确保做好城市治理工作。
四是做好“城市治理”复查工作,防治反弹,严格落实每日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给责任单位下发问题整改督办单,并跟踪督办,确保问题彻底解决,努力为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