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依法行政示范镇的通报》,户县庞光镇被陕西省人民政府确定为全省依法行政示范镇。
自2012年申请创建依法行政示范镇以来,庞光镇政府成立了以书记、镇长为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聘请1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全年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加大了考核奖惩力度;建立了镇村干部常态化学法制度,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档案,去年共举办专题法制讲座6场、集中培训班12期、会前学法8次。建立了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征求意见和集体决策制度,全面梳理并建立了行政职权目录清单,95项权力全部向社会公布。建立了执法人员管理目录,全镇具有执法资格人数共5人。
此次被陕西省人民政府确定为全省依法行政示范镇,是对庞光镇政府三年来依法行政工作的肯定,同时也是督促和鼓励,我镇将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