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下午,郝东文副区长组织区治污减霾办、区建住局、区城管局、区城(棚)改办、区交通局、区经贸局、幸福路管委会和国土分局、工商分局、环保分局、交警大队,召开了新城区城市治理治污减霾专项工作推进会。
会上,区治污减霾办主任杨玮通报了12月份治污减霾考核情况,对治污减霾三项治理工作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进行重新明确,解读了《西安市城市治理专项工作考核办法(治污减霾专项治理)》。
郝东文副区长对城市治理治污减霾专项工作提出六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城市治理专项工作;二是要明确牵头单位落实工作责任;三是要充分发挥牵头单位职责;四是要推动工作及时报送信息;五是要提高标准促进考核落实;六是要抓紧分类制定工作细则。他最后强调,区建住局(建设工地、砼站)、区城管局(拆迁工地)、区经贸局(煤炭加工点)、工商分局(煤炭经营场所)、国土分局(砂石、石灰等生产经营场所)和交警新城大队(机动车污染)作为三项治理工作的牵头单位,要抓紧督促督导,确保管理落实到位,高标准做好迎接市级督导检查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