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日常重要商品的监测上报工作,提高监测的质量和频次,完善价格分析制度,抓好数据的采集、汇总、核对、上报。
二是按照《陕西省定价目录(2015版)》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行使好价格管理权。
三是推行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按照“网定格、格定人、人定责”的原则,以定期市场巡查、规范明码标价为手段,实现市场价格监管责任制和常态化。
四是强化价格监管督查,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国家、省安排的价格收费问题专项监督检查。
五是落实《价格认定规定》,继续做好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积极拓展价格认证业务,加强涉纪检、涉税财物价格认
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