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环境执法监管。采取明查暗访、错时执法等措施,实行县、镇、村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模式,加强排污单位环境日常监管,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二是加强各类污染源治理。加大建筑工地、道路运输、工业企业堆场扬尘治理力度;全力对建城区20蒸吨以下所有燃煤锅炉进行拆除改造;加快餐饮油烟治理及燃煤炉灶取缔;设立黄标车限行区域,推行电子抓拍系统查处违法驶入禁行区的黄标车、无标车;严厉打击焚烧垃圾和枯枝落叶行为。
三是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大气污染监控预警,遇重大污染天气,及时启动《户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通过采取污染企业停、限产,建筑工地停工等措施,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2015年全年优良天数共计263天,超出今年市考指标2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