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食安委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不断规范三小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组织胡家庙街办、执法中队、胡家庙食品药监所周密部署、集中力量整治辖区内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摊贩。
本次整治主要针对的是学校周围的餐饮店、杂粮店和食品流动摊贩。一是检查了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和健康证的持有情况;二是检查了食品经营环境、餐具清洗消毒是否符合规范;三是对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坚决查处没收;四是查看进货台账、索票索证等自律制度的落实情况。
本次检查对校园周边非指定区域、非指定时间内从事食品经营的流动摊贩依法取缔、驱离,并坚决制止非法食品流动摊贩并向学生兜售食品的行为,进一步规范了校园周边食品经营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